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发〔2010〕12号文件主要任务委内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国家节能中心与各地节能中心的工作联系和业务交流,国家节能中心于7月5日-7月10日在长春、成都、武汉三个城市分片区召开专项能源监察审计专题交流会。来自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和全国3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节能监察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与会代表就各地进行重点用能单位上一年度和今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专项能源监察审计的情况进行了交流。目前,各地专项监察审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从检查结果来看,绝大多数用能单位主要产品单耗均低于国家限额标准。但是,在专项监察审计过程中仍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部分企业能源管理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二三级计量仪器配备不全、能源管理岗位缺失、用能设备台帐不清、能耗统计数据失真等。其次,在部分企业甚至某些“千家企业”中,国家明令淘汰的老旧设备仍在使用。第三,国家和地方标准体系不健全,限额标准覆盖面不够,部分标准水平较低。
国家节能中心就如何加强与地方节能机构的业务联系,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工作与参会代表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