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办特〔2012〕190号
关于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精神,总局定于2012年3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会期2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总结2011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和任务,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队伍建设措施,部署2012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节能监管重点工作。
二、会议地点
北京友谊宾馆(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电话:010-68498888)。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局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承压类、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分设的,各派1名)。
四、其他事项
(一)2012年3月21日全天报到,报到当天安排接站。
(二)请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于2012年3月19日前报会务组。
会务组联系人:杨吉生; 电 话:010-84241850;
手 机:18611172755; 传 真:010-84242509。
相关资料下载: 附件.doc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