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国家质检总局、国资委13下发通知,决定从2006年开始,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 据统计,千家企业2004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7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33%,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47%。通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十一五”期间将实现节能1亿吨标准煤左右。 在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跟踪和考核方面,《通知》对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做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