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 张 纲
(2006年5月31日)
明天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颁布实施三周年,同时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始之际,借此机会,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05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布如下。一、特种设备在用数量及安全状况
特种设备与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截至2005年底,全国在用特种设备共376.30万台(套、辆),其中,锅炉55.38万台,压力容器152.30万台,电梯65.18万台,起重机械71.03万辆,客运索道821条,游乐设施1.59万台,场(厂)内机动车辆28.73万辆。全国另有气瓶1.30亿只.压力管道82.50万公里。与2004年相比。全国特种设备增长率为8.4%。
2005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总体呈平稳态势,全年共发生严重以上事故274起,其中,特大事故1起,重大事故18起,严重事故255起。死亡301人,受伤293人。直接经济损失6964.69万元。年万台设备事故起数为0.87,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为0.97。与2004年相比,特种设备事故总起数减少7%,死亡人数增加1%,受伤人数减少31%,直接经济损失增加53%,在设备总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万台设备事故起数继续保持下降趋势。按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2005年274起特种设备事故中,使用不当及违章操作占44%,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占20%,超期未检或者未按规定检验占16%,安全附件及安全装置损坏失效占10%,气瓶混装占6%.尚未调查结案或其他原因的占4%。
2006年1—5月份,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严重以上事故82起,死亡90人,受伤157人。其中特大事故1起,重大事故4起,严重事故77起。与2005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下降31%,死亡人数下降12%,受伤人数上升l l%,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继续保持了稳中有降的平稳态势。二、200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情况
(一)完善法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为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国家质检总局加快构建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启动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修订工作,组织起草了3件规章、38个安全技术规范、63个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其中已颁布安全技术规范10个。各级质检部门加大现场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了节日和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全国共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223.87万次,责令企业整改共41.48万次,占检查总数的18.5%,整治、取缔了一大批设备安全隐患。全国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制宣传活动.2005年“六一”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向社会公布了全国客运索道、游乐设施安全监督抽查结果和“十佳安全运营索道”,曝光了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使用单位,各地质检部门组织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宣传活动,在城市社区和乡村集镇普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全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意识得到增强。
(二)坚持从源头抓安全质量,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
2005年全国共颁发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5316个,获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数量累计达到2.82万家。依法开展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的固定式设备数量达179.63万台,气瓶1552.33万只,压力管道7.52万公里.固定式设备中发现并消除安全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达17.49万次,问题检出率为944次/万台。依法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行考核,发证93.6万人。通过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特种设备本质安全大幅提升,相关人员素质大幅提高。
(三)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环节安全监管。
——各级质检部门采取与使用单位签订责任状、告知书、企业承诺等形式,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切实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申报检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质检部门加快构建动态监管体系.截止2005年底,全国已配备安全监察人员8286人.建立6.8万人的安全监察协管员队伍。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初步形成;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初步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数据库,并与国家数据库实现互联,信息化网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动态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大大提高了设备登记率、定期检验率和持证上岗率。
——针对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质检总局与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开展危化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气瓶产权转移率已达80%以上,全国基本建立了气体充装单位对气瓶安全负责的新机制。压力管道专项整治有效推进.截至2005年底,]二业压力管道普查工作基本结束.检验治理工业管道5.1万公里;长输管道普查已有18个省开展,其中12个省(市)全部完成:有140个城市开展公用管道普查,其中6个省(市)全部完成。电站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状况得到有效改善.2005年与2004相比,全国电站锅炉数量由6758台上升至7669台,使用登记率由60.6%上升至85.5%.定期检验率由81%上升至90.8%。危化品承压罐车专项整治成效显著,承压罐车定检率达100%。同时.针对2005年发生的典型事故和地方特种设备隐患特点,各地集中开展了水电工地起重机械、尿素合成塔和废旧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报废处理废旧设备15484台,停用597台。
——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严格实施定期检验制度,完成190.44万台在用设备、2164.16万只在用气瓶、13.30万公里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发现固定式设备中有缺陷的设备共42.06万台,问题检出率达2208次/万台,有效地消除了大批安全隐患.保证了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健全。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于2005年6月30日印发了《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制定了特种设备事故省级预案,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开展了应急预案演练。
(四)推进五项改革创新,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积极推进行政许可的改革创新,实行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将鉴定评审工作交由技术机构实施,提高了工作效率,规范了工作程序,方便了企业.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积极推进开门立法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技术机构和全国数百名专家的作用,实行起草过程竞争机制和审议过程民主决策机制,提高了立法质量,加快了立法进程。
——积极推进检验机构联合重组的改革创新.全国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总数从2004年的828个减少到2005年的665个,检验机构综合实力和安全把关能力明显提高,逐步实现做大做优做强。
——积极推进现场监管方式的改革创新,通过动态监管、安全责任制的有效建立、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等方式,提高了现场安全监察的有效性。
——积极推进科技创新,2005年初步形成特种设备科技规划、科技投入、科研立项、成果应用等科技创新机制,中国特检中心组织开展的《压力管道安全检测与评价关键技术研究》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的研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基础进一步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安全监察有效性进一步提高。各类事故明显下降。从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成立至2005年底,特种设备万台事故起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分别为1.21、1.19、0.95、0.92、0.87,重特大事故得到初步遏制。
但是,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盲区和死角,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二是法制基础尚不完善.依法行政的基础仍然薄弱:三是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四是安全监察工作体制和机制尚待进一步完善;五是安全监察队伍素质尚待提高.安全把关能力、科学监管能力和整体创新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二作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这些问题认真加以解决。.三、200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安排
特种设备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200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积极探索新时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创新与发展,明确_T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努力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
(一)工作目标
2006年要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将动态监管体系建设、落实三方安全责任、完善应急工作机制作为工作重点,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力争将全国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88起/万台以下,死亡人数控制在0.96人/万台以下。继续保持各类事故稳中有降的平稳态势。为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任务
1.全面推进五个工作体系的建设
——加快构建法规标准体系。2006年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力争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修订工作,启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起草调研工作,起草9件规章、40个安全技术规范和一批相关标准.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依法监管。
——加快构建动态监管体系。2006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安全监察组织网络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基本实现安全监察机构与检验机构数据共享,实现国家与省级、监察与检验数据的动态交换,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监察工作盲区,力争不留死角。同时,推进电子政务,在总局和10个以上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局实现网上审批。
——加快构建安全责任体系。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检验机构技术把关责任和各级质检部门依法监管的责任,进一步研究三方责任的内涵和联系,形成促进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明确义务,拟定措施,完善考核,实行奖惩.以强化责任的管理理念促进特种设备安全目标的实现。2006年总局将形成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快构建安全责任体系的指导性文件。
——加快构建应急反应体系。2006年总局将加快制定特种设备应急反应体系建设规划,发布30个特种设备专项预案指南。各级质检部门要按照规划和指南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指导企业建立企业预案,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各级质检部门要完善救援队伍、救援装备以及救援技术支持系统建设,着力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快构建安全状况评价体系。构建安全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一是在量化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有针对性的监管方式,保障安全.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建立安全监察、检验工作状况和绩效评价方法,不断完善安全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科学评价特种设备安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2006年总局将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在部分省(市)开展安全状况评价试点应用,进一步实现科学监管。
2.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使用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生产、使用企业要突出_丁作重点,实行分类监管。采取签订责任状、安全管理告知以及企业承诺等方式,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一步明确安全义务,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措施,并实行严格规范的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不断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是强化生产源头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实施特种设备单位许可、人员许可和设备使用登记,严把安全准人关。完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程序,实行“三图一网”,推行电子审批。通过实施单位自查、随机检查、监督抽查、举报严查和产品质量监检督查等监管制度,强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巩固审查、批准、监督“三分离”的行政许可改革成果。
三是强化薄弱环节安全监管。努力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继续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整治,推进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和使用登记,基本完成长输(油气)管道和公用管道的普查,在做好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长输(油气)管道和公用管道逐步开展定期检验。继续开展气瓶充装站专项整治,巩固气瓶普查和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气瓶使用登记。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力争达到100%。继续开展电站锅炉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电力行业安全管理和检验机构的作用.加快电站锅炉使用登记和作业人员考核换证,组织电站锅炉整治情况督查,力争使电站锅炉的使用登记率、安装监督检验率、定期检验率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关系重大;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重大。全国质检系统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努力工作。开拓创新,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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