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积极开发新能源锅炉
5月16日,乌鲁木齐市环保局公布了80家列入2005年并入集中供热管网或改用清洁能源的单位。
据了解,自2005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乌鲁木齐拆除和改造中心城区87家单位的178台锅炉,新增燃气、沼气锅炉21台,新增清洁能源供暖面积70800平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乌鲁木齐市政府决定将部分燃煤锅炉并入管网或改用清洁能源范围。
列入2005年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69家单位,其锅炉必须在2005年9月30日以前完成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列入2005年改用清洁能源的11家单位,其锅炉必须在2005年7月31日以前完成改造;2000年至2004年未完成并网、改造锅炉任务的单位也要限期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
各区(县)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并网和改造工作,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城乡结合部分散小锅炉并网、改造期限由各区人民政府另行通告。
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并网、改造锅炉的单位,环保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信息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王媛媛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本网站站长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