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电子警察”盯牢污染源,湖北省环保局近日规定,今后,每日排放化学需氧量(COD)0.03吨、废水100吨或是锅炉单台容量大于20吨/小时的新建企业,都必须按照规定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否则,将无法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湖北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08年,湖北省财政新增拨付了4900多万元用于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其中,2000万元用于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补助,2900多万元用于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行与维护。目前,湖北省516家重点企业已建成614套在线监控系统,其中,255家国控企业建成322套,99%以上完成任务。
目前,湖北省14个污染源监控中心将很快建设完成。届时,国家、省、市三级监控平台将实现联网,能够做到同步直传数据。
据介绍,到“十一五”末期,湖北省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将上升到80%,污染源在线监控基础建设将覆盖大中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