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特函〔2009〕104号
关于公布第一批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能效测试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服务与评价工作,按照《关于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服务能力建设的通知》(质检特函〔2009〕93号)的要求,我局对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申报材料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初审确认意见进行了核实,现公布第一批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在用工业锅炉能效测试服务工作。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抄送: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