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把能源视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墨西哥《宪法》和《能源法》规定,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部门必须掌握在国家手中,禁止私人及外国资本介入墨西哥石油、天然气开发领域或成立合资公司,严禁油气业务租让,不允许外国资本开设加油站及未经批准经营天然气进口等业务。
墨西哥能源产业的垄断经营,阻碍了国内外融资渠道,能源企业无法获得资金而面临财务危机,已严重制约了能源产业发展。墨西哥是拉美第二大产油国,石油产业是其经济支柱,石油产业危机导致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墨西哥能源专家认为,缺乏深层次能源体制改革,已严重制约了墨西哥石油、天然气资源的开发利用。解决能源危机的当务之急是,国家应加快能源体制改革步伐,吸引私人资本和外资,加速石油、天然气和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应对能源供应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墨西哥正在从现有能源法规中寻找突破口,逐渐放开电力市场投资,鼓励跨国公司投资,91进国外先进技术,联合建设循环电厂等项目。福克斯总统强调,未来10年内墨西哥能源产业的投资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3%,才能满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也表示,在未来10年内保持每年200多亿美元私人投资水平,才能避免墨西哥从石油出口国变为石油进口国。
为此,墨西哥在能源战略方面正采取三项中长期措施:
一、加强地区能源合作,推进能源市场建设
与美国、加拿大共同评估能源藏量、贸易平衡及能源流向、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营造的投资环境,研究输送管道系统及长期可靠供应关系。同时谋求能源供应多元化,推动地区能源整合进程,建立中美洲和墨西哥地区统一的能源市场。
二、推动能源立法改革。拓宽能源投资渠道
推动能源立法改革,降低能源企业国有成分,清理限制能源产业投资的法律障碍,吸g 1外国和私人企业投资能源领域,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三、积极鼓励节约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
积极鼓励节约能源,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动员全社会和民众参与,提倡科学合理地使用能源,达到能源供求平衡。
墨西哥是能源生产大国,能源浪费现象十分严重。1990年起,墨西哥在能源部下设全国节能委员会,作为监管全国节能工作的专门咨询机构,大力推行节能政策,组织实施节能计划。墨西哥不仅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而且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潮汐能和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墨西哥太阳能开发利用虽处于初始阶段,但有些技术具有较高的适用性;墨西哥全国已建风力电站68座,估计全国风能潜力年发电量为50亿千瓦时;地热资源蕴藏丰富,地热年发电量为8.55亿千瓦时。此外,墨西哥还计划大力发展海洋潮汐电站和垃圾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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